转发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公告 - 转发通知 - 正文

转发文科处:关于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8 11:12:05     文章作者:     点击量: 次】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现将国家艺术基金各类资助项目的申报指南转发给大家,请相关学院下载查阅,积极组织申报。详见:https://www.cnaf.cn/sbznjd25.html

各类资助项目有个人申报或单位(机构)申报两种情况,请大家注意查阅申报指南,如申报主体是以单位进行申报的,请申报人所在的学院与学校文科处提前进行沟通。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该类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于5月13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提交审读申请,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委托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院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审读。逾期概不受理。

系统申报校内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申报的具体要求请大家认真参照网站中的申报指南文件来执行。

联系人:连老师,联系电话:63718590。

文科处

2024年4月7日



上一条:转发文科处: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文科处: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本页】


常用链接 / CHANGYONG LIANJIE + 教育部        + 浙江省教育厅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 浙江省文化厅        +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浙江环境法治网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实验大楼 邮编:311300 电话:0571-63740568(内线:9290568) 传真:0571-63740568 邮箱:wf@zafu.edu.cn
COPYRIGHT © 2024 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 WF.ZAF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您使用 1440×900 分辨率 IE11.0 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站
请扫描二维码
关注文法微信
获取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