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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1 09:27:10     文章作者:     点击量: 次】


各相关学院、学科: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3】14号)》(附件1)要求,现启动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

一、材料提交

1. 电子材料

(一)案例说明书。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说明,向研究生院提交认定申请,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2。

(二)作者授权书。对案例授权确认后,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授权书详见附件3。

(三)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各学院需汇总并加盖公章,报送成果超过两项及以上的由各学院排序,汇总表详见附件4。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案例说明书/作者授权书_浙江农林大学_申请人姓名。每个案例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案例名称_学院名称_申请人姓名。作者授权书需发送本人签字后的PDF扫描版本。

2. 纸质材料

与上述电子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1份。

二、推荐名额

我校限额推荐15项。请各学院、学科积极组织申报。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且不计入本单位名额内,无需排序,但需在汇总表备注中填写认定单位及认定时间,并提供入库证书或获奖证明扫描件。

三、报送完成时间

所有电子材料制成一个压缩包,于2023年9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tanghl@zafu.edu.cn(注明参评2023年优秀教学案例),报送成果超过两项及以上的由各学院排序。逾期和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排序公示后向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推荐。

若有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联系人:唐慧丽,联系电话:63740839(9296839)。

研究生院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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